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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條獎勵政策!2022年蕪湖市應對疫情穩定七大行業發展申報條件流程細則
發布時間:2014-03-31蕪湖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穩定七大行業發展的申報條件、流程、獎勵補助政策實施細則來了,凡在蕪湖市注冊且主體稅種在本市繳納,證照齊全、合法經營,營業執照經營范圍中包含“銷售、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旅游”字樣之一的企業可申請相關政策。本實施細則中旅游企業指A級旅游景區、旅游民宿、旅行社、旅游星級飯店。密閉場所文化企業指電、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室內演藝場所、歌舞娛樂場所、游戲游藝娛樂場所。道路客運企業需提供蕪湖市相關部門核發的道路客運經營許可證。失信行為在有效期內的企業、單位、個人不享受本政策。下面來看看每個條款的申報條件流程和獎勵補助政策,有想要申報的,可以直接咨詢小編了解詳情。 一、加快涉企資金撥付。各縣市區、開發區和有關單位盡快撥付列入2022年度預算的涉企資金,通過惠企政策網上超市,抓緊組織企業申報,加快資金審核和撥付進度,原則上自企業申報材料提交起,一周內完成撥付。 1.支持對象:符合市縣各級各類政策申報要求的企業。 2.申報流程:為減輕企業負擔,由各縣市區和有關單位通過惠企政策網上超市積極組織企業申報。 二、實施企業貼息政策。對企業2022年新增期限為1年及以上的款,由相關主管部門確定企業名并審核后,對其按1年期給予50%高50萬元貼息補助。 1.支持對象:我市登記注冊從事批發、零售、住宿、餐飲、道路客運、旅游、密閉場所文化等行業企業(含個體工商戶)。 2.支持條件: (1)2022年4月1日-2022年6月30日期間成功獲得蕪湖市各金融機構款,且款期限1年及以上; (2)獲批款的計息開始日期在2022年4月1日-2022年6月30日以內; 3.支持標準:對符合獎補條件的企業獲批的新增款,給予50%高50萬元貼息補助。 4.申報流程: (1)為減輕企業負擔,由符合條件的企業向各款金融機構申請,由各金融機構蕪湖支行梳理統計2022年二季度符合貼息補助條件的款投放情況,填報2022年二季度款投放明細表(附件1),包括:企業名稱、企業類別、注冊地址、賬戶信息、款行、款利率、款起止日期和使用方向、還款方式、分期付息金額。 (2)各金融機構蕪湖支行于7月底前,將2022年二季度款投放明細表報送至企業所在地商務、交通、文旅等行業主管部門。各部門會同同級財門進行聯合審查,核定貼息金額并進行公示。 (3)公示無異議后,行業主管部門將企業名反饋至各金融機構蕪湖支行。各金融機構蕪湖支行按各企業實際款利息的時間、期限和額度,每季度將實際貼息金額報送至行業主管部門,由行業主管部門通過惠企政策網上超市將貼息資金一鍵直達到各企業。 (4)企業提前還款的,貼息政策同時終止,多余貼息資金繳回財門。因企業提前還款導致原申報條件發生變更的,不追回已貼息資金。本貼息政策與蕪湖市扶持產業發展政策其他貼息條款不重復享受。 三、保障企業融需求。推動金融機構對授信客戶摸排,預判受疫情影響企業風險狀況。鼓勵行設立專項貸,重點滿足疫情防控特殊時期資金暫時周轉困難的企業需求。督促行機構不抽貸、壓貸、斷貸,落實延長還款期限、緩收部分利息、無還本續貸政策,合理壓降企業融成本。對積極落實政策的金融機構,在相關考核中酌情予以加分。 1.支持舉措: (1)相關監管部門對舉報金融機構隨意抽貸、壓貸、斷貸情況進行檢查,如情況屬實,立即組織約談,確保疫情期間企業合理融需求得到滿足; (2)對設立疫情防控專項款,落實延長還款期限、緩收部分利息、無還本續貸政策的金融機構,相關監管部門在對金融機構年度考核中予以加分。 四、加大稅收減免緩力度。對企業因疫情原因,導致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對企業因受疫情影響、確有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由企業申請,依法理延期繳納稅款,長不超過3個月。稅務部門在疫情期間進一步深化拓展“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服務的范圍和渠道,嚴格落實容缺辦、限時辦、加速辦的工作機制,提供優質效綜合服務。 (一)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政策 1.支持對象:我市登記注冊從事批發、零售、住宿、餐飲、道路客運、旅游、密閉場所文化等七大行業企業(含個體工商戶)。 2.支持條件:因疫情原因,導致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 3.支持標準:符合條件的企業,其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征2022年4-6月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4.申報流程: (1)網上理。納稅人登錄安徽省電子稅務局,填寫減免稅申請核準表,報送減免稅申請報告,稅務關核準后,修改稅源減免稅信息,即可享受困難減免。 (2)現場理。納稅人到辦稅服務廳,填寫減免稅申請核準表,報送減免稅申請報告,稅務機核準后,修改稅源減免稅信息,即可享受困難減免。 (二)延期繳納稅款政策 1.支持對象:我市登記注冊從事批發、零售、住宿、餐飲、道路客運、旅游、密閉場所文化等七大行業企業(含個體工商戶)。 2.支持條件:因受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導致發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或者當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后不足以繳納稅款的納稅人。 3.支持標準:經安徽省稅務局核準的,可延期繳納稅款。延期繳納期限長不超過3個月。 4.申請流程: (1)網上理。繳納稅款期限屆滿前,納稅人可通過安徽省電子稅務局在線申請,并同步上傳稅務行政許可申請表和所有行存款賬戶的對賬單。 (2)現場理。繳納稅款期限屆滿前,納稅人向主管稅務關提交申請材料,由主管稅務關代為轉報申請料。 五、返還企業失業保險費。采取“免報直發”的方式,對疫情期間不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5.5%的中小微企業,按規定高可返還其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90%。 1.支持對象:在疫情防控期間保持正常經營,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在我市登記注冊從事批發、零售、住宿、餐飲、道路客運、旅游、密閉場所文化等行業的中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 2.支持條件: (1)在本市登記注冊并依法納稅,同時為員工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 (2)單位2021年度裁員率達標,并承諾疫情期間不裁員或少裁員; (3)單位2021年以來未受到行政處罰,無嚴重違法失信行為。 3.支持標準:中小微企業及非企業用人單位按不超過企業及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90%返還。 4.申報流程:采取“免報直發”的方式,人社部門根據系統數據比對,經公示后直接發放。如省級有新的政策規定,按省級政策規定標準執行。 5.咨詢:見附件11。 六、發放企業穩崗補助。對在疫情期間保持正常經營,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人數在50人以上,不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5.5%的企業,由相關主管部門確定企業單并經審核后,給予2000元/人的穩崗補貼(與失業保險費穩崗返還政策不重復享受),高不超過50萬元;上述企業開展技能提升培訓穩定就業員工的,可按規定申領培訓補貼。 1.支持對象:在疫情防控期間保持正常經營,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在我市登記注冊從事批發、零售、住宿、餐飲、道路客運、旅游、密閉場所文化等行業企業(含個體工商戶)。 2.支持條件: (1)穩崗補助 ①企業保持職工隊伍穩定,無拖欠保繳費情況,2022年月平均參保人數與2021年參保職工平均數相比,人員減少控制在5.5%以內,并承諾疫情期間不裁員或少裁員;裁員率計算辦法:(2021度企業參保職工平均數-申報當月參保職工數)/ 2021年度企業參保職工平均數≤5.5%,企業參保職工減少數要剔除 2021年以來自愿辭職、調出、入學、入伍、勞動合同期滿、退休、死亡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解除合同的人數。 ②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地區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和環保政策,且非嚴重違法失信受聯合懲戒單位(以信用安徽公布信息為準)或屬出清處置的僵尸企業。 ③企業2021年以來未受到生態環境部門行政處罰,無嚴重違法失信行為。 (2)技能培訓補貼 ①企業在我市注冊登記,不包括分公司、辦事處、服務點等非獨立法人。 ②職工與企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 3.支持標準: (1)穩崗補助。按照單位2022年月平均參保人數,每人2000元的標準給予穩崗補助,高不超過50萬元(與第五條返還企業失業保險費政策不重復享受)。 (2)技能培訓補貼。職工經培訓取得高級工及以上技能類國家職業證書或職業技能等書,按高級工2000元/人、技師3500元/人、高級技師5000元/人標準給予補貼,同一家企業內同一名職工享受1次崗位技能提升培訓補貼。 4.申報流程: 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向所在地的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申請,不得跨區域重復申報。 (1)穩崗補助: ①符合條件的企業填寫《企業穩崗補助申請表》(見附件2)、提交《疫情期間不裁員或少裁員承諾書》(見附件3),經企業納稅主管關所在地縣市區、開發區行業主管部門審核確認行業類型及經營情況后,向企業納稅主管關所在地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申報,市級納稅企業向企業注冊地址所在縣市區、開發區相關部門確認申報。 ②人社部門受理后,在3個工作日會同級財門進行審核,通過大數據手段對保繳費、裁員率、環保處罰、信用狀況等情況進行比對。 ③審核結果對社會公示3個工作日無異議后,人社部門會財門及時將資金撥付至申請企業。 (2)技能培訓補貼: 企業登錄“安徽職業培訓信息管理系統”,選擇“開班申請”模塊,選擇“企業職工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培訓類別,按系統要求錄入企業基本信息、培訓員工花名冊、培訓教學計劃、培訓師資信息等材料。經所在地縣區、開發區人社部門審核同意后,企業組織實施培訓。培訓完成后,由具備資質的行業鑒定機構開展職業技能鑒定,按成功取證人數兌付補貼。 七、減輕企業繳費負擔。符合條件的企業可階段性緩繳單位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企業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后,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限不超過6個月。 (一)緩繳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 1.支持對象:符合條件且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申請緩繳失業和工傷保險費。其中有欠費的單位,需繳清欠費后再申請緩繳; 2.支持條件: (1)企業可單項選擇申請緩繳失業和工傷保險費,也可同時申請緩繳失業和工傷保險費,若同時申請緩繳失業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限需保持一致。緩繳期限不超過12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2)職工在緩繳期間申領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待遇,或需要理失業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參保單位應先補齊緩繳的失業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 (3)緩繳期滿次月須足額繳納緩繳費用,逾期不繳納的,按規定加收滯納金。 3.申報流程: (1)申請時間:符合條件的參保單位在緩繳期限內每月20日前向所屬保經辦機構申請緩繳。 (2)申請:單位通過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參保單位緩繳社會保險費申請表》,填寫蓋章后可通過線上或線下提交所屬經辦機構。 (3)審核:對審核通過的單位,保工作人員在《參保單位緩繳社會保險費申請表》蓋章確認,并負責通知申報單位,需要紙質材料的單位可到保經辦機構現場獲取;對審核不通過的單位,由保工作人員負責通知。 以上如有國家、省相關部門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緩繳住房公積金 1.支持對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道路客運、旅游、密閉場所文化等行業企業(含個體工商戶)。 2.支持條件: (1)七大行業企業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 (2)有欠繳的單位,需在補齊欠繳住房公積金后,再申請緩繳; (3)緩繳期滿次月須恢復繳存,且須于2022年底前補繳緩繳期間的住房公積金; (4)國家、省相關部門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3.理要件: (1)緩繳申請報告(附件4); (2)經公示后的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決議原件及復印件。